臺灣出現一例非法印尼看護感染武漢肺炎,因失聯移工容易隱匿其接觸及旅遊史,恐造成防疫漏洞。勞工局王鑫基局長亦提醒民眾,在聘僱外國人之前,務必檢視其「中華民國居留證」與「戶籍謄本」兩項證明文件之「正本」,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同時拍照保全查證的過程,以免聘僱到假冒身分的非法外國人。

勞工局表示,這些失聯之移工恐將流入醫院、工地、餐飲等各行業從事非法工作,另勞工局統計108年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處分案件共338件,其中非法聘僱或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便達101件、高達近3成,而此罰鍰高達新臺幣15~75萬元,5年內再犯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圖一時方便而因小失大。

勞工局進一步提醒,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不須經申請許可,即可在臺灣從事工作,是以許多失聯移工便常冒稱新住民應聘,而在醫院內,常有「仲介公司」、「看護中心」發放名片主動協助說要介紹合法看護,若民眾皆信以為真而未加詳查其居留證,以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容易因此不小心聘僱失聯移工,不僅違反就業服務法、也可能因移工之非法身分無法掌握其旅遊及接觸史,而暴露在感染的風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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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步驟:
一、核對所持「晶片居留證」當事人面貌與基本資料是否相符。
二、運用晶片居留證簡易辨識方法,檢查「晶片居留證」各項防偽設計。
三、輸入「統一證號」、「核發日期」、「居留期限」、「背面序號」後,核對相片與資料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