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在台人權備受重視,有人權團體接獲三起居留逾期的移工申訴案件,主要是因為通常居留證每1-3年都要請仲介或雇主更換一次,仲介、雇主疏忽或是拖延,導致外籍移工的居留證,逾期30天以上,臨時接到通知必須要遣返回國,因此今(22日)人權團體找上民進黨立委民進黨林淑芬,前時代力量黨主席邱顯智等人,到移民署門前陳情抗議,
人權團體呼籲移民署針對這些個案要有通融空間,以及徹底檢討入出國及移民法,而外籍勞工來台工作,這張居留證是必要文件,期限通常1-3年,如果逾期30天以上,就會被罰款2千-1萬,且強制出境,但近期因為疫情,放寬到90天,立委痛批這根本緩不濟急,不過移民署表示,協會所提之3名移工均已逾期300餘天,仍應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