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23日下午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職災保險法》),將現行規範在《勞工保險條例》中的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且擴大強制納保範圍,包括33萬名4人以下公司員工、23萬名外籍看護工、家庭幫傭以及以工代賑參與者等都可獲得保障,短期臨時工也可列為特別加保對象,以簡便方式投保。另外,外送員目前雖未被認定與外送平台具僱傭關係,但本次立法也預留勞動部可視實際狀況增加強制納保公告行業的彈性。

新制行政院預計最快明年上半年起正式實施,若以現行基本工資2.4萬元計算外籍家庭看護工或幫傭的職災保險費用,用未分類其他服務業費率0.17%計算,雇主每月全額負擔保費為41元。

另外一個修法重點則是,未來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將與勞保脫勾,上限由目前4萬5,800元提高到7萬2,800元,下限由目前1萬1,000元拉高到基本工資2萬4,000元,提高對勞工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