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在今年5月1日上路,其中22.3萬名家事移工為強制納保對象,為簡政便民,勞保局已比對勞動力發展署提供的資料,勾稽納保,雇主不用填送投保申請書表至勞保局成立投保單位為看護工加保,不同於一般受僱勞工的職災保險費是採取月繳的方式,為了減輕家事移工雇主投保手續,將比照就業安定費採取季繳,目前雇主聘僱移工要在每年2月、5月、8月及11月繳納就業安定費,因此移工職災保險保費將併同在這四個月收繳,減輕雇主負擔。
此外,新法將提供穩定經費,並成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統籌辦理職業災害預防與重建業務,透過挹注協助雇主辦理職業災害預防資源,且藉由完善個案管理服務機制,提升勞資參與職能復健誘因,有效連結前端預防與後端重建機制,建構完善職業災害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