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家事移工薪資睽違7年調漲,月薪調至新台幣2萬元,勞動部開始受理雇主薪資補貼,據最新統計,已有1萬多名雇主申請,勞動部28日表示,未符合規定而不予許可情形兩種常見樣態,分別為雇主檢附勞動契約定薪資未達2萬元以上,或聘期尚未生效,不符合補助要件,並提醒,9月底前申請,首波薪資補助將在12月5日發給,請雇主把握時間及早提出申請。
勞動部也提供經濟弱勢雇主及一般雇主的薪資補貼,若是契約未屆期移工,雇主在年底前主動加薪,也可申請薪資補貼。
據發展署公布的薪資補貼措施,免繳納就業安定費的經濟弱勢雇主每個月有3千元的薪資補助,補助期間最多3年,最高補助金額10萬8千元;其他一般雇主則是每個月1500元薪資補助,補助期間最多4個月,最高補助金額6千元。
發展署提醒,雇主申請薪資補助應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檢具申請書、雇主本人存摺封面影本及約定薪資達2萬元以上的勞動契約提出1次申請即可,若聘僱許可期間有變更被看護者、申請補助後聘僱期間已屆滿或經廢止聘僱許可,之後再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且仍然符合薪資補助的雇主,則須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