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看護工
申辦資格
資格一 被看護者經勞動部指定醫療院所開立一年內有效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資格二 年滿80歲以上檢附身份證明文件
資格三 使用各級政府補助居家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或家庭托顧服務連續六個月以上者
資格四 具特定身心障礙手冊項目及等級
資格五 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開立失智症診斷證明書,並載明或檢附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CDR)1分以上者
資格六
◎不分年齡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載明罹患癌症第四期以上者
◎70歲以上且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載明罹患癌症第二期或第三期者
資格七 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載明全癱無法自行下床或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且於六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者
資格八 年滿 70歲以上且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載明罹患特定血液淋巴腫瘤
應備文件
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應備文件
-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
- 被看護人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
- 被看護人病症暨失能診斷書影本 或鑑定為重度等級以上之殘障手冊。
家庭幫傭
工作內容:
在私人家庭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
申請資格:
家戶成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
- 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
- 依下表計算家戶成員,累計點數滿十六點者。雇主聘僱家庭幫傭工作者,1戶以聘僱1人為限。
申辦資格:【點數計算、滿16點可申請】
| 幼兒 | 年齡 | 0-1歲 | 1-2歲 | 2-3歲 | 3-4歲 | 4-5歲 | 5-6歲 | - |
|---|---|---|---|---|---|---|---|---|
| 點數 | 7.5 | 6 | 4.5 | 3 | 2 | 1 | - | |
| 老人家 | 年齡 | 90歲以上 | 80歲以上 | 79歲以上 | 78歲以上 | 77歲以上 | 76歲以上 | 75歲以上 |
| 點數 | 7 | 6 | 5 | 4 | 3 | 2 | 1 |
年齡之判定以向勞委會申請當日為準,以實際年齡計算之。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戶籍應在同一處,亦即須為在同一戶口名簿上之共同生活之親屬。
戶口名簿需可證明申請人與關係人之間的關係。
註:幫傭點數之計算:第3項累計點數之計算,以雇主未滿6歲之子女、年滿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或一親等姻親尊親屬之年齡不同計算。但與雇主不同戶籍、或已申請家庭看護工或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之人員者,其點數不予列計。
應備文件
申請外籍家庭幫傭應備文件
- 申請人與關係人戶口名簿影印本(需同戶籍)。
- 申請人身份證影印本。
申辦費用明細
| 項次 | 項目 | 費用 |
|---|---|---|
| 1 | 登記費及介紹費一個月基本工資 | 20,000元 |
| 2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案件審查費用 | 500元 |
| 3 | 各國駐台辦事處驗證費用 | 1,000元 / 菲律賓2,870元 |
| 4 | DHL文件快遞費用 | 500 元 |
| 合計辦件費用 | 22,000元 / 菲律賓23,870元 | |
雇主負擔部份
| 項目 | 家庭看護工 | 家庭幫傭 | 備註 |
|---|---|---|---|
| 薪資 | NT$20,000/月 | NT$20,000/月 | |
| 加班費 | NT$2,668/月 | NT$2,668/月 | 以一個月有4個星期天為例(當月若有5個星期日,則多給一天667元) |
| 就業安定基金 | NT$2,000/月 | NT$5,000/月 | 勞動部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雇主應於期限內持單繳交。 |
| 健保費 | 約 NT$ 1,428/月 | 約 NT$ 1,428/月 | 依投保薪資NT$29,500計算,外國人自付458元/月 (自115年1月1日起) |
| 職災保險費 | NT$ 56/月 | NT$ 56/月 | 勞保局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雇主應於期限內持單繳交。 |
| 平均每月負擔金額 | 約 NT$ 26,152/月 | 約 NT$ 29,152/月 | 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兩者金額差異為就業安定基金之差額 |
| 備註 : 外國人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依勞動契約上由雇主負擔。 | |||
| 意外保險費 | 家庭類移工無需加入勞工保險,但依勞動契約規定,雇主應為其所聘僱的家庭類移工投保意外死亡保險。 |
|---|---|
| 保額 | 30萬以上 |
| 雇主負擔保費 | 依保險公司實際收費 |
外國人自行負擔部分
| 項目 | 承辦主管機關 | 金額 |
|---|---|---|
| 居留證 | 入出國及移民署 | 1,000/年 |
| 體檢 | 衛生署指定醫院 | 約2,000元/次,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 (入境3天內、6個月、18個月、30個月) |
| 諮詢服務規費 | 人力仲介公司 | 第一年 1,800/月 第二年 1,700/月 第三年 1,500/月 |
服務項目
一、外國人入境前服務
- 長期照顧中心媒合本國勞工。
- 參加就業服務站[聘前講習課程](曾經申請過移工之雇主免上課)。
- 送文件至勞動部申請。
- 領取核准函。
- 國外招募外國人履歷表挑選(可安排僱主視訊挑工)各國駐台辦事處認證。
- 文件快遞至國外。
- 外國人入境安排接機事宜(親領外國人至雇主處)。
二、外國人入境後服務
- 安排外國人體檢事宜(含入境體檢及定期體檢之交通安排)。
- 協辦外國人在台工作居留證。
- 代辦外國人意外險加保。
- 代辦外國人加入全民健保。
- 協助雇主訂定外國人生活管理。
- 提供雇主外國人管理企劃書。
- 定期訪視,有助於保持與承辦人之互動及外國人狀況之掌握。
- 協助雇主處理緊急傷病外國人。
- 協助雇主處理外國人失聯之相關事宜。
- 提供外國人心理輔導諮詢。
- 提供雇主即時翻譯服務。
- 提供外國人教育訓練課程。
- 提供雇主就業服務法令諮詢。
- 代辦外國人申報所得稅。
- 代辦外國人返鄉探親事宜。
